医院的照明控制应根据各部门的具体情况进行控制设计。
挂号、治疗室的使用时间一般都是固定的,照明设计应保证使用时间之外,数量可以减少。如上午100 %亮灯,挂号结束后减少到30%等。
检查、手术室与管理室必要时可随时开关灯,这些地方根据时间控制比较困难,因此对亮灯的划分越细越好。
病房部分的走廊照明应根据时间进行开关灯控制。可依白天、夜晚、深夜控制照度。一般病房内应设置控制照明的开关。
应急照明
关于紧急时刻(火灾、停电等)的照明,根据照明标准,须设有应急照明和消防诱导灯。各种法规都有各自的设置标准,一定要按标准进行设计。法规中对病房没有规定设 t 应急照明的义务,但应在整体设计时通盘考虑。
设计时应考虑医院避难的情况下不只健康者,还有病人,遵难所需时间相对较长,在选用产品时,电池的容量、发电机的运转时间等都需要考虑。
护士站因有精密操作和书写阅读的要求,需设计较高的照度。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护士站在工作面的水平照度应满足300lx,并采用色温较高(5500K)的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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