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背景

  一直以来,在医院设计中,设计人员遵循的还是住建部、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该规范发布于1988年,已经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2004年发布了该规范的修编版,但在借鉴该规范的过程中,由于投资或现场条件的限制,有些项目并未完全按照规范执行,包括电气安全部分,其理由是国家未正式发布实施新版“医规”。因此,出台适应现代发展的新版本规范,从而对设计起到指导和规范化的作用势在必行。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从2008年开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立项,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等十余家单位共同参与的《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编制工作拉开了序幕。时隔五年多,这部由多位行业专家精心编制的国内首个专业的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终于正式面世实行。


2工作组织

  (1)行业标准批文——《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标【2008】102号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

  (2)主管领导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3)行业领导单位——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

  (4)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5)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上海银欣高级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德国(上海)本德尔公司。

  (6)主要起草人员——欧阳东;陈琪;贾京花;张文才;于冬;王漪;王健;戴德慈;陈众励;汪隽;钟景华;魏旗;李立晓;张庆林;董怡新;唐颖;周贤;王烈。


3规范编制特点:

  1)编写原则:安全性、准确性、实用性、舒适性。

  2)编写框架:与各类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写法一致。

  3)审查办法:

  (1)邀请医院施工、设计、建设单位的总工程师审查;

  (2)邀请进行医院设计工作的年轻设计师提意见,并建议在所做的医院设计工程中试用,以保证本规定的可行性。

  4)编写依据:采用IEC标准(中上等),重点是可操作性;在满足医院功能的前提下,节能设计是关键。

  5)遵循方式:《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综合医院设计规范》、《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6)编写顺序:先硬件后软件。


4规范主要内容及特点

  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和代号;3医疗场所分类;4供配电系统;5低压配电;6常用诊疗设备配电;7线路敷设;8电气照明;9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10智能化集成系统;11信息设施系统;12建筑设备及诊疗设备监控系统;13公共安全系统;14呼叫信号系统。规范中第7.1.2、9.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新版的规范对医疗建筑电气各方面给出了更加具体化、规范化的规定和参考,将指导设计人员对医疗建筑进行科学、先进、完整、规范的电气设计。

  与原规范相比,新规范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对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等常用诊疗设备配电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对医疗设备接地提出具体要求,提出在1类及2类医疗场所“患者区域”内,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三是对医院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给予了更多关注。医院部门很多,照度要求差别较大,一般照明、局部照明、特殊场所指示照明等也因功能不同而要求不同,需要全面考虑。医院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可以作为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控制系统(如通信、供水、供暖和空调等)的一部分加以集成,系统针对不同工作场合应用多种照明工作模式,在保证必要照明的同时,有效减少灯具的工作时间,节省不必要的能源开支,延长灯具的寿命,实现明显的节电效果。四是对视频示教系统提出具体要求。视频示教系统宜划分为手术室、医技区和教室演示区,并具有双向对讲通话功能。视频示教系统应有对手术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和远程传输的功能。远程医疗系统应具备远程诊断、专家会诊、信息服务、在线检查和远程交流功能。五是对病人腕带系统、婴儿防盗系统提出具体要求。要求病人腕带系统和婴儿防盗系统能够根据对病人和婴儿安全管理的要求,预置病人安全巡查程序,通过信息识读器或其他方式对病人和婴儿的位置状态进行巡视、记录,并能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独立设置的病人腕带系统应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联网,满足安全管理系统的相关要求。六是对病房护理呼应、病房探视呼应信号系统提出具体要求。病床终端应安装在方便病人观看及操作的位置,探视终端应安装在重症病房以外的区域;探视呼应信号系统应按特殊护理区及医护责任体系划分成若干信号管理单元,各管理单元的呼叫主机宜设在护士站或控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