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在具体的规划实践中,应根据医院建设的总体规划,将各场所、建(构)筑物、屏障、功能科室、器具、设备、系统等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进行区分,设定风险等级,并依据风险等级设定相应的监视区(三级防护)、警戒防范区(二级防护)、禁区(一级防护),规划时采用与防护等级相适应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迟滞、反应相协调
        在具体的规划实践中,根据医院总体安全技术防范体系规划进行规划,在充分了解人力防范、实体(物理)防范和风险管理目标的基础上进行技术防范系统的规划,以符合探测、迟滞、反应相协调的安全防范基本原则。
3.满足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
        合理配置监视区、警戒防范区、禁区,从建设多层次、多道防线组成的纵深性安保体系的角度,进行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系统的规划。规划应充分考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前端及巡逻路线等点位布局的均衡性,在设备选型、布局、安装建设上考虑设备的抗易损性要求。
4.满足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要求
        在具体的规划实践中,要充分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包括物理安全性(关键设备/ 数据的备份恢复、防火、防雷、防电力故障、防介质损坏以及规范机房管理等保护措施)和信息安全性(接入安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用户管理、运行监控、病毒防护、网络隔离等保护措施)。应充分考虑医院各种医疗电子诊断、治疗设备的特点,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电磁兼容性提出规划性要求,防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对医疗电子诊断、治疗设备形成电干扰,尤其要慎用无线传输设备。
5.技术先进成熟,设备可靠适用
        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检验认证机构的检验或认证合格。系统的配置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