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617日发布《WS 444.1-2014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第1部分:活动场所》和《WS 444.2-2014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第2部分:坐卧设施》等两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并于201412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关于北京卫生法学会作为该标准起草负责单位 (项目编号< 2009-14-01>),应积极开展宣传贯彻该标准工作的要求,拟于201410月中旬和10月下旬分两期举办“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标准宣贯培训班”,以期充分做好全行业实施该标准的准备工作,促进我国患者安全目标的实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编制说明;(二)《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条文释义与答疑;(三)《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四)WHO与我国患者安全目标实现及我国医患纠纷。

 

二、培训对象:

  各级卫生计生委有关领导和医院管理、行政后勤等处()室负责人;各级医疗机构主管领导,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医患纠纷处理、行政后勤相关科室负责人;医疗机抅管理执法有关人员;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

 

三、主要授课专家

 

  1、洪宓,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管理标准委员会秘书长、医院管理研究所副所长;2、张云林制标项目起草负责人、北京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3、宏玉树 标准主要起草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北京医院总务处长;4、刘宇 标准主要起草专家,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院医务处副处长,北京卫生法学会患者安全专业委员常务副主任。

 

  望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尽快将参会人员姓名、性别、联系方式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本会。报名联系电话:任老师 56392899;张老师6317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