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养老机构“一照多址”“先照后证”经营,取消注册资金限制,简化设立许可手续,发展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 到2020年,90%以上乡镇和80%以上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日前,安徽省政府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出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具有安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45张,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80%以上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履行政府职责,提高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意见要求,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健全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需求前提下,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当地高龄、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养护服务。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制定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体系,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必须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


  深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探索养老机构“一照多址”“先照后证”经营,取消注册资金限制,简化设立许可手续。


  允许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从年度收支节余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投资者,投入满5年后可以转让、赠与。民间资本举办各类养老机构和组织实行市场定价。发展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前提下,允许公办养老机构以设施设备等作价入股,与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和运营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组改制,发展民间资本参股或控股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养老基地。培育市场竞争力强、企业成长性好的养老企业上市。到2020年,全省建成10个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基地)、50家骨干企业(机构)。


  实施意见要求完善财政、金融扶持,土地供应和税费优惠等方面政策,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5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其中运营补贴由市、县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经民政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养老机构,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新闻链接:安徽昨公布养老服务新政 将推广“医养融合”模式


  到2020 年,我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45 张、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服务的床位数不少于20万张……昨日,省政府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获悉,我省将通过土地供应、补贴支持、税费优惠等政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让老人就近就便享受养老服务。其中,对于民资和社会组织进入养老服务业,更是加大扶持力度。


关键词:新“标配”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今后将成为新建小区的“标配”。


举措:


  ◆城市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 平方米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区每百户20 至30 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每百户15 至20 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多期开发的应根据建设时序安排,同步做好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


  ◆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市、县政府应于2020 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用房;农村在修编完善县域村庄布点和村镇建设规划时,凡人口聚集地、中心村必须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关键词:医养融合


  多年来,养老看病难一直困扰着养老事业的发展。未来,我省将推广“医养融合”模式,让老人过上“下楼看病”的生活。《意见》明确,在规划医疗机构定点和布局时,要综合考虑养老服务需求。


举措:


  ◆设置100 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置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床位需另设。其他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置卫生所、卫生室、门诊部等。


  ◆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医疗机构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享受与民办养老机构同等的扶持优惠政策。


关键词:补助提高


  今后,我省将不断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孤老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为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


  健全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其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失能失智程度上浮补贴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免费为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配备康复辅具和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关键词:资源利用


  我省将建立20 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委托或公开招标各类企业和机构兴办、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培育专业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探索建立虚拟养老院,支持个人利用家庭资源就近就便开展为老服务。


  同时,我省鼓励利用闲置的职工疗养院、干部培训中心等设施开展养老服务。农村集体所有的部分建设用地和未承包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可以作为养老基地,依法开展流转经营,收益供当地老年人养老。鼓励城市支援农村、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数说:2020年养老目标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8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医疗档案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45张


  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服务的床位数不少于20万张


  全省建成10 个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基地)、50家骨干企业(机构)


链接:补贴民办养老机构


  ◆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其中运营补贴由市、县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 元的标准确定。


  ◆对于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和企业、社会组织,按其承接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给予相应的购买养老服务补助。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以上。


  ◆我省还将通过财政扶持、金融扶持、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吸引信贷资源和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包括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租用公办养老机构房产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3 年内免交房屋租金等等。


奖励养老服务员


  在养老服务员奖励方面,对从事养老服务的就业困难群体和大专院校对口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在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 年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工作满4年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来源:安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