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制)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也是我国建筑业发展的趋向。工程代建制的提出,是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建筑业专业化、高级化发展的需要,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对非赢利的公益性项目推行代建制,“代建制”已成为一种必然。为此,笔者就此进行探讨,以供大家参考。
一、实行“代建制”的必要性
目前,福州市覆盖城乡居民的卫生服务体系已基本建立,人民的健康水平也得了很大提高,但从整体上看,医疗卫生落后面貌仍没有较大改变,特别是农村,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健康水平差距逐步扩大。自2005年起,国家除重点开展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外,也开展以县医院、中心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的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于项目涉及面宽,受益面广,实施主体多,而管理意识和水平跟不上,前期工作严重滞后,常常是“项目开了搭班子,工程完了散摊子”,致使投资失控,工期拖延,质量不保等现象屡有发生。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各地都在进行试点“代建制”,它被人们看成是抑制腐败,克服“三超”现象,并进一步提升解决“双拖”达到建筑领域长治久安的一大“灵丹妙药”。贵州省疾病控制中心综合大楼引入“代建制”,起到较好效果,为卫生事业基本建设项目“代建制”开了先河,其意义重大。
二、“代建制”的内容
这几年,全国不少地方都进行“代建制”试点,并都明确规定,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要加快推行“代建制”。
所谓“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的组织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实行“代建制”的关键在于通过公开竞争机制选择具有专业素质的代建单位,用经济合同以及法律手段来约束代建单位执行代建合同约定的建设任务,实行“代建制”,有利于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对“代建制”项目,政府主要把握产业政策和宏观决策,项目的具体建设实施交给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进行管理,能较好地理顺政府投资项目中各方的责权利,从而使政府从微观管理和具体项目管理上解脱出来,重点进行宏观管理和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工作。
福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度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也制定了《福州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政府管理规定》。该规定共有6章47条。
第一章总则9条,介绍了编制的依据;代建的意义,在政府非经营性项目中计划,代建方式(全过程或分阶段),代建制遵守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专业化、市场化),市职能部门的指导职责(发放、财政、建委、审计)以及实行合同管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奖惩)。
第二章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8条,规定了代建单位具备的条件(法人相应工程技术资格和规章制度),建设局对代建单位信誉、业绩等情况的考核,代建单位的职责可以从可行性研究开始至工程竣工,代建单位应依照合同对项目工期、资金、质量、安全等负全面责任,项目使用单位根据需求做好功能定位、外部协调及自筹资金筹措。
第三章代建项目组织实施程序13条,规定了代建单位选择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以及具体操作程序。
第四章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管理6条,规定代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计划、基建预算、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账、单独核算、自觉接受财政监控,并规定了代理费收费,500万以下按投资估算2%计取,500万以上另有规定办法计算。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奖惩规定9条。
第六章付则2条。
福州市目前卫生系统基建项目根据市政府文件也进行四项工程的试点,它们均为医院,由市卫生局牵头招标,并签订代建合同,主要内容有:项目基本情况;代建方式和代建工作范围;代建项目管理目标;代建管理费用;合同文件的组成(协议书、委托代建合同书、费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国家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有关术语的意义;委托人承诺;代建人承诺;使用人承诺等。
由于代理单位是工程建设专业化的监理机构,它能够发挥专家的群体智慧,向业主就可行性研究,建设选址,工程规模、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和相应的投资规模,以及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选择等重大问题,提供科学的建议,保障业主决策的正确性;它可以帮助勘察,避免设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和浪费,优化工程设计,最终达到保障工程项目安全可靠,提高其适用性和经济性的目的,具体讲就是:用合同的方式建立投资人、管理者、使用者、责权利关系;委托给有专业化管理水平代建单位,管理上一个新台阶;投资进度,质量的控制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规模变化;实行建、管、用三分离,有利各方各司其职,同时也有利于廉政建设。
三、存在问题
但是也应该看到,医院建设项目有其自身的特点和更高的要求。首先,医院改扩建项目要照顾原有医院建筑在满足总体规划设计的基础上,与原有医院建筑一起保证功能分区,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其次,医院要根据“人流”与“物流”,患者与职工,传染与非传染,清洁与污染分开,而分设各种交通路线,还有给氧、供水、污水管道以及通风、照明、传呼电话线路等分项项目。如果代建单位不能很好掌握这些特殊性,建设单位又不能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项目建成后,使用功能上难免有缺陷;再者,代建单位是企业,它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会导致片面压低建设成本的管理倾向,使建设质量降低,最后是培养代理单位市场,使其有可竞争性,不会形成“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局面。
汪涛 福州市第七医院 福州 3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