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

历史由来

19世纪中叶,南丁格尔在医院手术室旁设立手术后病人恢复病房。为病人进行护理时提供住所,这不但被称为护理学和医院管理上的革命,而且,也被传统观念认为是ICU的起源。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第一个24小时管理的术后恢复病房建立起来,1950年前后由医师向外科专业作了推广。高级麻醉师Ibsen在丹麦哥本哈根医院里组织其包括医疗等多个专业的专家队伍,在高水平的实验室配合下建立起一个共有105张病床的抢救单位,给病人进行手动式通气。这个多学科的和先进的医疗单位就是现代完善的ICU的最早尝试。1958年美国巴的摩尔医院医师Safar也建立了一个专业性的监护单位,并正式命名危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简称ICU

ICU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危重病医学的实践和发展。1970年美国危重病医学会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团体宣告成立。这表明,危重病医学作为一个新的学科,以及ICU作为危重病医学主要的实践场所已经成熟并取得了巩固的学术地位。

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它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碍危及生命或具有潜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及时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护和救治技术,是医院集中监护和救治重症患者的专业科室。


ICU 建设的5大基本问题

ICU

在我国的发展

ICU诞生以来的50余年间,ICU发展之快为医学史上所罕见。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2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要求至少拥有一个ICU,有的国家甚至立法规定新建医院必须备有ICU建制。ICU之所以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和受到如此巨大的重视,是与其所取得的业绩和现代医学发展的需要分不开的。尽管目前ICU还有许多尚待完善之处,例如在收容、编制、管理、耗资、社会效益诸方面仍存在一些争议,但其对危重病人的价值却无可置疑。

ICU在我国是个非常年轻的事物,出现在我国仅有十余年的历史,无论在观念、技术水平还是设施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均存在很大的差距。1989年国家卫生部在其颁布的医院等级评审规定中,明确将ICU列为等级评定标准,充分表达了发展我国危重病医学和ICU的决心,这无疑是对我国医疗领域中这一年轻事业的有力促进。



ICU

的规模

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在2006年制订《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规定——ICU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际收治患者的需要,一般以该ICU服务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2%~8%为宜,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从医疗运作角度考虑,每个ICU管理单元以812张床位为宜;床位使用率以65%~75%为宜,超过80%则表明ICU的床位数不能满足医院的临床需要,应该扩大规模。



ICU

建设标准

 ICU的建设标准,“指南”中也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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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ICU应该有特殊的地理位置,设置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并考虑以下因素:接近主要服务对像病区、手术室、影像学科、化验室和血库等,在横向无法实现“接近”时,应该考虑楼上楼下的纵向“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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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的设置

ICU开放式病床每床的占地面积为~;每个ICU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面积为~。每个ICU中的正压和负压隔离病房的设立,可以根据患者专科来源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决定,通常配备负压隔离病房1~2间。鼓励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条件下,多设计单间或分隔式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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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用房

ICU的基本辅助用房包括医师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休息室、中央工作站、治疗室、配药室、仪器室、更衣室、清洁室、污废物处理室、值班室、盥洗室等。有条件的ICU可配置其他辅助用房,包括示教室、家属接待室、实验室、营养准备室等。辅助用房面积与病房面积之比应达到1.5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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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布局

ICU的整体布局应该使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域等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互相干扰并有利于感染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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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设置

ICU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有条件者最好装配气流方向从上到下的空气净化系统,能独立控制室内的温度和湿度。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4(±1.5)℃左右。每个单间的空气调节系统应该独立控制。安装足够的感应式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每床1套,开放式病床至少每两床1套。

ICU应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网络与临床信息管理系统、广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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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流线

ICU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最好通过不同的进出通道实现,以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干扰和交叉感染。

ICU的设计要求应该满足提供医护人员便利的观察条件和在必要时尽快接触病人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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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要求

ICU病房建筑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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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的控制

除了患者的呼叫信号、监护仪器的报警声外,电话铃声、打印机等仪器发出的声音等均属于ICU的噪音。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这些声音应尽可能减少到最小的水平。根据国际噪音协会的建议,ICU白天的噪音最好不要超过45分贝(A),傍晚不超过40分贝(A),夜晚不超过20分贝(A)。地面覆盖物、墙壁和天花板应该尽量采用高吸音的建筑材料。

ICU

的组织模式

目前,ICU存在多种模式,如专科ICU或综合ICU;全时服务的ICU或部分时间服务的ICU。专科ICU往往附属于某一专科,如烧伤ICU、心血管外科CCU、新生儿NICU、危重肾病UICU、肺病重症PICU等,故一般来说对本专科问题有较强的处理能力;部分时间服务的ICU通常仅在正常工作时间有专职人员负责,其他时间则由病人原所在科的值班人员处理,这种ICU可以减少ICU专业人员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