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建设越来越追求规模化、智能化、现代化,这必然给医院建筑设计与施工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如何使医院建筑达到个体与整体、内在与外观的完美,是建筑设计者和医院共同追求的目标。笔者结合近几年的建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就医院建筑设计与施工中的几个常见问题作探讨。
一、医院建筑造型与功能布局的最佳结合
医院的建筑布局、楼群造型和内部结构,除了应注重建筑美学以外,更应重视实用、配套,适应功能综合化的需要。功能体系是现代医院建筑设计中的重要框架,设计应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建筑造型和整体布局的美学效果。然而,目前很多医院,尤其是一些大型医院,其建筑虽堪称是一个城市的标志性建筑,但却往往无奈地处在一种造型与功能结合不完美的状态,其中有很多原因。
(一)政府理念
随着城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投入也越来越高。宏大的或者相当体量的建筑规模,政府通常把它定义为城市的标志性建筑,而城市标志性的建筑,不得不首先满足城市整体规划的需要。作为现代化结构的城市,整体规划不是倾向于高楼大厦,遍地绿化,就是追求交错掩映的别致造型,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这样,医院建设方案理所当然向着集中式医院建筑组合,并过度追求建筑外形的完美。
(二)服务理念
“以患者为中心”是医院服务的宗旨。在造型独特或不规则的建筑中,设计师首先把阳光充足、通风性能好、满足功能需求的房间留给了患者,而与此同时,在外观造型一流容量甚大的建筑体内却无奈地留下了许多“无法使用”的空间……如何使医院建筑造型与内部合理的功能布局有一个完美的结合,是众多的建设决策者,在现有的经济体制下,越来越必须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笔者曾参观过一座15万㎡的医院建筑,该建筑集门诊、急诊、住院、医技综合楼于一体,其外型美观,体量宏伟,造型独特;医疗流程清晰;门诊与住院分别设计两条9m与13m的大走廓;病区呈半弧形,每2000㎡为一个护理单元, 2人~3人一间病房;就医环境十分舒适,深受省内外行家的认可。然而,在保证了造型美观和病房的光照、通风后,病区的部分辅助用房和工作用房严重不规则,自然通风差,机械通风也不理想,医护人员的工作缺乏良好的环境,在投入使用不到半年的时间,就进行了二次改造,尽管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但整个建筑却留下了让人感触良多的遗憾。
二、充分整合当地设计单位和外省设计单位的优势
建筑设计通常要经历方案阶段、扩初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建筑市场逐步规范化运作的前提下,我们对设计也必然要进行公开招标程序,在招标中,由于要考虑设计的完整性、程序简捷性或受到时间限制等因素,建设方往往把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连为一体,直接录用一家设计单位。这样产生两种情况,一是当地设计单位中标;二是省外设计单位中标。就方案阶段和扩初阶段而言,由于方案设计与扩初设计是对建筑理念、规模、合理性、流程、投资等方面的论述;因此,省外设计单位和当地设计单位应该没有很大的差别,或者省外设计单位更能带来一些新颖的理念。但就施工图设计阶段而言,由于施工图是施工过程中所依据的图样,必须是可操作的,可量化的;因此,省外设计单位中标,往往会带来更多的问题。
(一)技术要素欠缺
每一个设计都有国家标准、省内标准和地方标准,医院也不例外,在符合国家标准、符合强制性条例的前提下,也要符合地方标准,施工图设计前期大部分前置技术要素来自于当地的地方标准;因此,一个不熟悉当地的地理、气候、环境、水泊的设计单位,很难通过几次的考察或咨询,就能顺畅地完成施工图纸的设计。
(二)时效性及现场到位滞后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经常碰到需设计方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解决的问题,有时候各方面、各部门都联系完毕,但设计单位从接到通知到实地解决问题,需要两三天时间,不能及时处理,现场到位滞后,影响整个工程进度。也有的外地设计单位,会派遣几名设计人员到现场常驻,但是仍存在问题。
首先,不可能派遣全部与施工有关的设计人员。
其次,设计师在一个建筑设计基本完成后,会紧接着参与其他工程的设计,怎么办?设计单位往往会招聘二三位业余设计者,到达现场,熟悉图纸,充当邮递员角色,没有权限,没有印章,把问题通过电话或传真交给设计单位,其实在现场也不能解决技术问题。即便如此,外聘设计者也往往会由于工程量或待遇等问题,出现甩手不管的情况;设计单位会再聘请几个,继续熟悉图纸,连续三四次,工程施工也到尾声了。
(三)人际资源匮乏
外地设计单位由于缺乏必要的人际网络,设计师与当地部门的沟通显得十分费力。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建设方往往不得不参与沟通。如笔者当地用电部门对医院的用电标准为50W/㎡,而设计方当地标准为80W~100W/㎡,初次双方难以沟通,耗时甚多。
综上所述,在建筑设计的不同阶段,应注意充分整合当地设计单位和外省设计单位的优势,尤其是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要尽可能克服省外设计单位中标带来的弊端,以保证整个施工过程的顺畅。
三、文字表述存在的问题
(一)完成决算审计时间的具体规定
工程合同中对竣工决算时间通常看到这样的规定:“工程竣工后,由承包人递交验收申请,发包人应积极响应并组织验收移交。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递交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接到决算资料后150天内,委托审计部门完成工程造价的审计,发包人在上述期限内审定完7天内,支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0%。”从表面上看,这样的规定合情合理,但在实际履行时,却往往遇到问题:第一,递交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审计部门的要求);第二,审计部门能否在此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决算审计;第三,如审计部门没有在此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程款如何支付?
因此,医院在签署上述合同中,要对完成决算审计的时间有一个详细的表述。递交资料的时间要从最后一次递交完整的资料开始计算;审计部门完成的时间在沟通的前提下应有明确的规定,避免在支付工程款的问题上扯皮。
(二)结构层的含义
在建筑装饰中,通常把混凝土表面和墙体砌筑后不做水泥沙粉刷的称之为结构层。然而,从严格意义上讲,结构层是指梁、柱、板组成的一个层面(因为大多数高层建筑都为框剪结构),因此,在装饰环节中如何正确表达结构层的意思是相当重要的。
例:某工程在建安工程招标时,因精装饰需要,要求土建工程在18~20层中只做到结构层,不做找平层,其他按图纸施工。土建单位在施工中将该三层的墙体、门窗、灯具、卫生洁具等全部甩开,他们的理由是招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只做到结构层,结构层不应包括墙体,理所当然地就没有了门窗灯具,所以在报价中没有列入。最后,只能通过协商解决。
(三)配合费与配套费的区别
配合费是指工程发包方把单位工程发包给某一个总承包商,又将其中的分项工程分包给另一个承包商,则工程发包方应向总承包商支付工程施工的费用。包括:总承包管理费、交叉施工影响功效费用、资料费、总承包商提供施工条件的脚手架费、垂运费及成品保护费等等。
配套费是市政、公用部门为每个工程服务的公用主管线、设施的建设费用,由政府部门收取的这部分费用,通常在工程概算和业主经济方案测评中出现,不包括在建筑、安装费用内。
为了要让投标单位事先承诺配合费的金额,院方在招标文件中,往往会提及配合费,但如误将配合费写成配套费,则即使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将配套费承诺为零,施工单位也能在施工过程中有充分的理由取得相应的配合费,甚至会更多。
四、对投标文件编制说明的审阅
一份投标文件,在能够响应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又不影响投标报价的前提下,额外的文字说明可以使投标人在中标后有更多的回旋余地,这是投标单位的投标决策之一。因此,在评标过程中,应该对投标文件的编制说明进行仔细审阅,谨防有打擦边球的内容。其着重审阅是否有“因XXX原因,XXX的报价暂不列入总价”等内容,如果有,要进行询标敲定,杜绝在中标后再增加费用及出联系单。
五、医技科室的供暖与制冷
大型医院的供暖与制冷通常是中央空调系统,病房区域采用风机盘管式,公共区域采用空调机组集中供风,而部份医技科室,主要是放射科,心电图,B超室等,也采用空调机组集中供风。笔者在实际使用中发现采用空调机组集中供风,存在两个问题:
(一)能源消耗及浪费大
集中供风是利用空调机组,通过酚醛风管或镀锌铁皮风管总管与支管,连接到各个房间,也就是说,一间房间要供暖或制冷,必然启动空调机组,这导致值班期间,能源消耗及浪费很大。同样,在过渡季节,一般中央空调除了专用手术室机组外,其他都设定为停机状态,但由于B超等设备的发热量甚大,整个区域不得不启动中央空调制冷。
(二)温控无法调节
医技科室一般分为工作区、办公区、诊断区,由于诊断区的病人有些需要脱去外衣进行诊断拍片,相对温度要比工作区与办公区高,而集中式供风却无法进行温控调节,特别是过渡季节,诊断区的温度往往不能满足病人的需求,唯一能解决的只能放上几只制暖器。
对于上述缺陷,可以在医技科室的供暖与制冷设计中考虑使用VRV系统或单独的中央空调机组,使其既能满足需要,又能有效控制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