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独家获悉,广东将积极探索建立工程质量首负责任制,完善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首先从建设单位抓起,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不久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该方案规定,工程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要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要设置永久标牌,明确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要提供五方项目负责人信息档案。通过明确责任,强化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为提升工程质量提供有力的保护屏障。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广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监督检查,建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在2015年底前,广东将完成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和现场行为,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推进全省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
目前,广东确定深圳和东莞两市作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先行市,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省探索创新工程质量管理机制积累经验。
据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成立由“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王芃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部署并强调:一要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二要深入开展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三项整治”;三要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在近日召开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座谈会上,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台然副厅长强调,抓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要做到“三结合”,即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与质量强省、强市相结合;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与行业发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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