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评审制度,是中国卫生部门对医院的评审定级制度,综合医院按任务和功能,由低到高分为一、二、三级,每级则根据医疗水平及设施条件等,又分甲、乙、丙三个等级。“三级甲等”是中国医院的最高等级。
    医院等级评审历史可追溯至1989年,1989年医院等级评审制度启动,1998年暂停,2011年再次启动,因全国医院争相评比较高等级,造成评审乱象,该制度也遭质疑。
   

医院等级评审历史——重启风潮


    随着2011年等级评审的重启,各地医院掀起“争级上等”的热潮。自2011年至2012年8月,全国晋升三级的240多家医院中,一半左右为县级医院,有些10万人口的县就配置一家“三甲”医院,甚至乡镇卫生院也挂上“三甲”。
    2012年8月,卫生部要求开展评审“回头看”,2011年后新增的240多家三级医院被视为无效,针对部分省份评审缺乏规划、尺度过松、三级医院数量攀升等现象,卫生部专门下发《关于规范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新增的三级医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发给证书和等级标识,已发给的要立即收回。各地“三甲”医院及规划新增三级医院的评审结果,须报卫生部核准。
   

医院等级评审历史——制度质疑


    从1998年的暂停评审,到2012年的“回头看”,足可以说明医院等级评审制度本身也需要“评审”。医院本身并没有等级之分,基本公共医疗更不应分三六九等,收费标准在同一地区也应一致,而与级别无关。倘若非要给医院排出个等级,对应于医疗水平及设施条件,倒也未为不可。但把等级与收费相挂钩,显然说不过去。一方面强调公立医院要回归公益,另一方面却又把等级与收费相联系,变相地鼓励医院上等级。为了被评上等级,各医院就会竞相大投入,搞圈地扩建、大手笔引进设备等。羊毛最终都会出在羊身上,为了评级花的钱也会通过提高收费而转嫁到患者身上,这种变味的评审制度到头来只会增加百姓的看病负担,实在没有重启的必要。


更多相关阅读: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有哪些?

医院等级划分的政策知多少

中国医院等级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