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网站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758号),在北京、山东、江苏和四川等4个地区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试点工作,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各开始提速。


内容如下:

   一、试点范围

  (一)试点地区:北京、山东、江苏、四川。

  (二)试点资质类型:由住建部负责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和重新核定事项。

  上述地区中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审核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以及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负责资质初审的企业,暂不列入试点范围。

 

  二、试点地区企业资质申报材料

  (一)省级初审部门同意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的公函;

  (二)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及《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三)通过审批系统生成的带条形码的企业资质申请表12份。

  除上述书面材料外,企业资质申报所需其他附件材料均通过新系统进行电子化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试点地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与审批的范围和程序不变。

  (二)2015115日起,以上试点地区企业申报住建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均须通过新系统申报。

  (三)2015215日起,住建部将按本通知要求受理以上试点地区报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申报,不再受理本通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以外的纸质材料。

  (四)试点地区要加强对电子化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住建部将进行抽查,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要求各试点地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尽快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保证本地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欲了解更多资讯,敬请关注建筑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