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召开了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会议公布了北京市近日出台的《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专业服务体系建设、人事薪酬制度、补偿机制、监督治理机制和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对北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了全面部署。

在前一阶段北京医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此番部署即兼顾全面,又有的放矢,针对目前医改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很多颇具亮点的改革思路,不禁令人垂涎以待。


政策指向清晰明确 总结北京医改若干亮点


此前,北京市制定出台了支持社会办医的十八条政策,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社会办医的配套措施。而《意见》在此基础上,除了提出继续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鼓励其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外,还提到鼓励社会资本与公立医院合作办医。这一新的政策信号,为社会资本办医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另一个更大的亮点在于,《意见》明确指出,北京将探索建立护士社会化培养和执业制度。探索建立护士培养和人才储备的专业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护士开设护理机构。若这一探索实现,将是医生多点执业后,医疗机构人事制度的又一巨大进步。

政事不分管办不分是中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绕不过去的体制难题。对此,北京提出,将在试点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医疗机构去行政化改革,以落实公立医院独立的法人地位。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将探索建立职业管理人制度。这一新颖的提法背后,无疑蕴含着更大的改革期待。

此外,《意见》还提出,北京将逐步建立医保基金透明化精细化管理制度,探索医保部门的管办分开改革,提高医保基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并对政府办医疗机构建立与公益性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补偿机制,建立分类补助机制。

由于《意见》全文较长,小编精选了部门核心内容,与各位一道共享。

 

1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合理的分级医疗体系。建立金字塔型的纵向医疗服务体系:国家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和医学中心主要承担医学科研攻关和高层人次培养任务;区域医疗中心主要承担区域内急难重症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常见病、慢性病、重症康复和疾病预防等功能。财政、医保、价格、人才、药物等各项政策措施都围绕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联合发力。

二是健全医疗康复护理体系。构建大型医院、专业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紧密结合,有序衔接的康复护理体系,加快康复护理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康复护理保险产品体系。

三是建立多元办医的服务体系。严格落实政府保基本责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投向医疗资源短缺的领域和满足多元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的领域,创新技术与服务,积极发展健康服务业;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及合作办医。

四是完善防治结合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区域卫生和人群健康评价制度,完善居民健康评价指标体系。

 

2

人事薪酬制度

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让医护人员从单位人转向职业人。一是改革人才培养制度。推广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实现从单位人培养向社会化培养的转变。二是改革公立医疗机构人事管理制度。创新编制管理制度,实行岗位管理,同岗同酬同待遇。将医务人员基本社会保障纳入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制度。三是探索建立护士社会化培养和执业制度。探索建立护士培养和人才储备的专业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护士开设护理机构。四是改革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建立体现医疗卫生人才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与公益性绩效考核挂钩的院长年薪制,合理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

 

3

补偿机制

价格改革:按照积极稳妥,成熟先行的原则,逐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探索按病种定价、打包定价、医保谈判定价等新兴医药价格管理方式。医保改革: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全覆盖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完善付费机制,推进付费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医保基金透明化精细化管理制度,整合管理资源,探索管办分开,提高医保基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大力发展商业保险。财政改革:对政府办医疗机构建立与公益性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补偿机制,建立分类补助制度,将财政投入重点从保供方转向补需方

 

4

监督治理机制

一是继续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等改革,完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推进医疗机构去行政化改革,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行政级别,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建立职业管理人制度。完善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二是强化卫生行政监督职能,推进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服务机构和执业医师的社会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三是健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体系。

 

5

信息化建设

加快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建设,支持发展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推进多卡合一工作,尽快实现居民就诊一卡通,整合信息资源,推进医疗、医药、医保、健康管理等各类信息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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