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后宿迁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价格。此次非公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全面放开是指所有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兼顾生产服务成本、市场供求和支付方的承受能力自主、合理制定价格。其中,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全国和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在项目规范之外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省有关部门会审。


江苏宿迁:非公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外,非公立医疗机构医院制剂价格也实行自主定价。所有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特殊医用材料销售仍要执行规定的价格政策。各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由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根据审批权限,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服务价格自主定价前向社会发布,供社会查询了解,名录之外所有医疗机构均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自主定价。

据介绍,民营医疗机构要制定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需公示一周,并告知当地价格、卫生、人社部门之后再执行。最新制定或调整的价格要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调价周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同时,所有医疗机构都要按照规定长期做好价格公示,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服务的常用项目和收费价格、常用药品价格等,方便患者查询、比对和选择。医疗机构还要建立费用清单制度,向患者提供医药等费用清单。对门诊患者须提供门诊收费结算清单,对住院患者须提供每日住院费用清单和住院费用大类汇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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