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计委、商务部下发《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法规,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中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海南七省市设立外资独资医院。23日,中国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邱丽新在北京表示,商务部正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将医保报销范围涵盖外资独资医院。

邱丽新表示,中国的医患群体是多方位的,既有高消费群体,又有普通患者。她认为,整个医疗体系应该在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前提下,多元化的引进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主体,为不同的消费群体、不同的患者提供不同的服务。


政策松动迹象明显 外资医院或将纳入医保


对于外界关心的医保报销范围是否会涵盖外资医院,邱丽新坦言,外资医院是不是可以纳入到医保,包括医生和相关的医疗设施、药品能不能和国内的医院一样,这些问题我们和卫计委正在研究。她表示,争取能妥善解决,使得外商投资医院更好地为更大范围的患者服务。

据悉,此次试点卫计委和商务部把外资独资医院设置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的相关部门。由省级相关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根据逐步开放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制定本省市的试点实施方案。邱丽新还透露,目前,商务部正在和卫计委共同研究对《关于外商投资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做相应地修订。

统计显示,自2010年以来,外资已在中国设立两家独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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